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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明书翰第十二册 明祝允明书可竹记

作者:祝允明 行楷
2022-10-01 10:19:00

品名:元明书翰第十二册 明祝允明书可竹记
分类:法书
作者:祝允明;Zhu Yunming
书体:行楷书
时间:明孝宗弘治十年(1497)
数量:一幅
语言:汉文
释文:可竹记。苏长公之言居也。曰不可无竹。士不可志外。茍处约。亩宫环堵。不敢肆一寸分外。是虽有脱俗之致。将废志而营产以必竹乎。此其言若过当。盖以甚竹之胜。道吾人本趣应尔。固不害意也。乃若得为而不为。则其病将诿之于何哉。何君约之以可竹称而乞言。甚矣约之之脱俗也。凡欲可竹者。浊不可。冗不可。执不可。碎细不可。不得其时不可。不得其地不可。六不可皆所谓俗也。能除六不可。斯能可竹。六不可不易除。除六不可而可竹。可竹而俗自脱也。如是。然则约之果长公之徒也。若可之实则有三品。上者以类。高类志。洁类气。虚中类能受。坚节类有操。直竿类不偏。后雕类不迁也。中者以所。非水石莫宜。非风月莫发㧑。非吟啸文阮莫浃洽其襟期也。下者以用。可以食。可以室。可以器什也。皆可也。而视其人。吾观约之。质濯濯秀灵。好修而慕文。又处丰衍。居养并备。则其可盖三品兼也。比于长公之言。将非所谓扬州鹤乎。故吾无以赞约之。愿其为可也不迁。则老生之言。庶几不为竹笑。约之罔俾老生之食言。约之曰诺。弘治丁巳(西元一四九七年)十月既望。鄕贡进士长洲祝允明记。

藏品尺寸(公分):图片一:27.3x22.1;图片二:27.3x21.8;图片三:27.3x21.6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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